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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处置不能任性
点击数:    时间:2020-04-30
     

 

根据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和市卫监局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市卫监局正在分组开展上半年的“两废”处置专项监督执法检查。

4月28-29日,检查组对赫山区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两废”处置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其中随机抽查了3家村卫生室、2家个体诊所,仍然发现个别单位有医疗废物处置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的分类项目错误、长时间不转运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处置等问题,卫生监督员均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作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了解医疗废物的危害,卫监部门发现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跟大医院相比,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等方面更容易出现疏漏。根据国家卫计委、环保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2号)的文件要求,虽然19张床位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上送医疗废物时,其收集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但基层医疗机构仍然要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收集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防止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不得随意丢弃、遗撒和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所以,各诊所和村卫生室一定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谨慎处理,不能随意任性处置医疗废物,否则将受到行政处罚。

 

 

图为卫生监督员现场抽查村卫生室、诊所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

 
     
     
来源:原创    作者:龚艳